各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各镇(街道)教办,城区教办:
经研究,现下达2010年慈溪市中等职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请招生学校认真执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和落实招生计划,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各招生学校在不突破所下达计划总数以及班额的前提下,调整招生专业或招生人数,应经我局审核同意。
2.各初级中学应认真做好今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并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认真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含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
3.为便于指导考生分类填写志愿,本文一并转发《宁波市2010年跨区域招生计划》(附件2)、《慈溪市外技工学校及部分省属技校在慈溪招生计划》(附件3)。
附件:1. 2010年慈溪市中等职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2.《宁波市2010年跨区域招生计划》
3.《慈溪市外技工学校及部分省属技校在慈溪招生计划》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专业 招生计划 通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
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劳动和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成教教研室,市外相关招生学校、各新闻单位,卞银江、戴南璋同志。
慈溪市教育局 2010年6月1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