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甬政办明电〔2016〕3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教办函〔2016〕148号)精神,为深刻吸取温州双屿街道民房倒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患未然,现就我市校舍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校舍安全事关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希望。各地各校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全力做好校舍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各所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并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在校园。
二、要迅速组织排查,落实整改。各地各校应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校舍专项排查整治活动,要主动争取住建等部门支持和参与,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查,确保县不漏校、校不漏幢。尤其要注重排查校园内建成年份较久建筑,砖混、土木结构建筑和校内临时建筑、围墙等构筑物;要注重排查周边地质不良对校舍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要注重排查在建工程以及相关的临时设施,要注意校舍维修工程对原有建筑结构安全的鉴定、加固和维护。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切实作出安全评估,必要时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采取措施:对D级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对C级危房和其他不能安全使用的校舍也应立即停止使用或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新建、改扩建和维修工程,以及安全排查进行整改的校舍,都必须经验收合格、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坚决杜绝倒房伤亡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学校师生生命安全。
三、要完善预案,落实长效机制。要按照省教育厅等13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教计〔2014〕110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城镇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制度的通知》(甬政办发〔2013〕255号)要求,切实抓好校舍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制度的落实,全面掌握校舍使用安全,建立健全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安全事故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维护校舍长治久安,切实提高师生防灾自救能力。
此次校舍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重大,请各地各校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务必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彻底、防范有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学校(单位)是校舍安全危房解危主体和“第一责任”。请各地各校于2016年10月26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方案按隶属关系报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同时报市教育局。
联系人:市教育局计财处 陈伟,电话:89183405。
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