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关于举行宁波市基础教育第二批教学行动研究项目招标活动的通知》(甬教基〔2016〕425号)文件的规定,市教育局于2017年4月21日和5月13日分别组织了市基础教育第二批教学行动研究项目招标工作初评和复评活动,共有58个申报项目组参加招标会。通过书面审阅和投标人当面陈述答辩环节,专家组对所有投标项目进行了认真仔细评审;根据投标项目方案的质量优劣,共筛选出《基于语文核心素养的“新课标·新语文·新学习”行动项目实验》等14项投标项目为第二批中标项目(名单见附件1)。
市教育局成立教学行动研究项目管理组,办公室设置在市教研室课程发展与质量监测部,日常管理工作由郑宇醒(联系电话:13857860470)负责。
第二批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与项目管理办公室取得联系,在1个月内召开项目论证会,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研究方案进行重新修订,确定项目推进的各项计划,落实项目所属地项目配套资金,填写《宁波市基础教育第二批教学行动研究项目委托任务书》(附件2),经项目管理组审核批准后正式立项。
中标项目组应着力推进研究进程,按时完成计划中的各项研究任务;以立项日期起间隔6个月,召开一次中期检查汇报会,在研究周期止由项目管理组进行项目验收和评估,并适时组织举行该项目推广会。
本批项目资助经费每项不超过2万元,项目管理组将核验项目的申请要求,作出具体的资助经费数目;建议项目中标单位所属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配套等额研究经费。项目资助经费在研究周期内分二次划拔,即中标时和成果验收合格后分别拨付;其中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只适用于与项目研究相关的书籍购买、专家讲课、外出学习考察、学术研讨会务、成果出版等用途。
项目管理组将对中标项目建立专项电子档案,进行跟踪管理,项目管理联系人为项目跟踪管理的具体执行人,由项目管理组指定委派(见附件1),对中标项目进行定期的检查、评估和指导。
附件:1.宁波市基础教育第二批教学行动研究项目中标名单
2.宁波市基础教育第二批教学行动研究项目委托任务书
宁波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