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甬高校,各相关单位:
现将宁波市数字图书馆特色数字文献资源库建设与服务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稿)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教育局
2017年6月7日
宁波市数字图书馆特色数字文献资源库建设与服务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稿)
根据《宁波市数字图书馆“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要求,以服务宁波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结合宁波市数字图书馆特色数字文献资源库(以下简称特色库)建设与服务工作实际,特修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宁波“名城名都”建设,坚持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有效地提升特色库建设水平与服务绩效。
二、考核原则
本着客观、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构建科学的特色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促进特色库可持续发展。
三、考核内容
(一)平台开放性(24分)
1. 特色库网站向社会开放作为考核的基本要素。按开放率酌情评分,年度网站开放率不足75%的,取消本年度绩效考核资助资格。
注:网站开放是指外网用户可访问、检索和下载资源(开放率计算可扣除政府相关部门有特殊要求的)。
2. 持续做好特色库平台的更新维护,确保特色库运行安全和稳定,与中心门户网站互通互联。
3. 网站检索界面友好,获取资源快捷、准确,用户体验较好。如:用户交互功能、提供个性化文献信息推送服务等。
上述三项分别占比50%、25%和25%。
(二)资源特色性(40分)
特色性是指充分集聚原创资源、与区域产学研发展需求相融合,实现资源的再开发利用。
1. 注重特色资源的原创性,充分集聚本校教学、科研成果(学术资源),以及学生原创作品等(包括视频资源)。科学有效地收集与筛选灰色文献资源,充分发挥其所蕴含的情报价值。
2. 特色资源建设与地方产业发展的需求紧密结合,与企业产业发展规划保持一致,重点建设产业发展急需但缺乏的资源,资源整合效果好,避免资源重复收录。
3. 强化资源的再开发与再加工,如为企业提供专家库、科研成果及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分析等,从而更好地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4. 资源的更新频率至少每半月一次,更新数量应逐年增加,根据递增比例酌情评分。
上述四项分别占比25%、25%、25%和25%。
(三)服务有效性(36分)
有效性是指在优化平台知识生产与个性化服务能力基础上,有序提升服务效率和用户粘性。
1. 面向本单位的文献服务。紧贴本单位需求,为教学科研提供有效信息资源服务。
2. 面向区域的特色知识服务。紧跟宁波“智能制造”和创新城市建设步伐,以区域支柱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构建学校、企业、社会多方协同服务机制。
3. 面向社会的专题服务。关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个性化需求,为其提供定题推送资源,强化服务能力,提升用户的感知和满意度。
4. 面向企业的定向服务。聚焦区域重点特色产业和企业用户,主动提升特色资源在其发展过程中的利用率和应用成效。
上述四项分别占比27.7%、27.7%、27.7%和16.6%。
(四)附加分(10分)
创新性:特色库建设中有亮点、有创举的,根据情况赋分。
宁波市特色数字文献资源库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考核对象
宁波市数字图书馆一期、二期已建特色库;宁波市数字图书馆成员单位已建并上线向社会开放服务一年以上、与区域产业发展和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发展相契合特色库;其他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库。
五、考核实施
1. 各承建单位每季度上报的建设与服务统计数据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2. 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以日常督查情况记录、承建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用户满意度和相关服务成果(书面材料)等为依据,通过实地检查、走访、查阅相关档案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和综合评议。
3. 依据年度绩效考核和综合评议结果,报宁波市数字图书馆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确定经费资助标准和经费额度。
4. 2017年为过渡期,2018年起,每年考核时间为次年的6月份。
5. 绩效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即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特色库,要求予以整改,并取消本次经费资助资格。
六、经费资助与使用
1.根据《关于印发深化宁波市数字图书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教高〔2012〕130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数字图书馆项目建设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的通知》(甬教高〔2012〕426号)精神,择优扶持已建特色库项目。
2.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特色库平台更新维护、特色文献资源采集和加工,以及开展特色库推广服务工作等。
3.各高校、各相关单位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经费预算,杜绝随意改变用途。经费应纳入各项目承建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实行监督。
七、附则
1.本办法由宁波市数字图书馆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批准,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宁波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宁波市特色数字文献资源库绩效考核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