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为建设美丽宁波,共创美好生态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五水共治”主题宣传教育进校园工作的通知》(甬教计〔2017〕261号)部署,进一步强化全市学生的五水共治、环境保护意识,动员全市学生广泛参与“五水共治”,现面向宁波市大、中、小学生开展围绕“五水共治”、“剿灭劣五类水”、“创建污水零直排区”等主题的征文、征画、征“金点子”方案(简称“三征”)系列活动。
二、举办单位
主办:宁波市教育局
协办:宁波市江北区清源环境观察中心(简称:清源中心)
三、征集对象
宁波市大、中、小学生,学校加强动员、组织和指导。
(一)征文活动:面向全市小学生(分小学低段、小学高段);
(二)征画活动: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分小学、初中、高中3个层次);
(三)征“金点子”:面向在甬高校大学生。
四、作品要求
征文、征画、征“金点子”--“三征”系列活动,参赛作品必须紧扣“五水共治”、“剿灭劣五类水”“创建污水零直排区”等相关治水护水节水主题,结合宁波实际,进行原创。
(一)征文
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可以记叙文、散文、诗歌等形式。要求贴近生活,感情真挚,条理清晰,语言精练。诗歌体裁不超过30行,其他体裁在300至1200字之间。
(二)征画
绘画作品形式不限,请提交作品纸质原稿。
(三)征“金点子”
“金点子”方案为符合“五水共治”、“剿灭劣五类水”、“创建污水零直排区”主题的活动、项目、创意等,提交内容为:方案策划书。
五、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日起,征文、征画、征“金点子”——“三征”活动作品征集通道打开,征集时间为9月1日—10月15日。征集期间,由清源中心组织对寄投的作品筛选后进行宣传展示,计划于11月份组织评奖及表彰。
六、评选方式
由举办单位、相关专家等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征集到的参赛作品进行审查评选,通过初评的作品将在宁波教科网上进行公示,获奖名单将在宁波教科网上公布。
七、奖励方式
(一)征文活动
小学低段(1-3年级)、小学高段(4-6年级)分别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征画活动
小学段、初中段、高中段分别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三)征“金点子”活动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四)设优秀组织奖:
将对积极动员指导学生参加“三征”活动成效显著,认真组织开展“五水共治”进校园公益宣传“六个一”活动(详见甬教计〔2017〕261号通知)的学校,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学校,需于11月6日前报送开展“五水共治”进校园公益宣传“六个一”活动的相关总结材料。
举办单位将视情组织刊载优秀作品,同时对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展出,所有获奖作者都将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奖品。
八、投稿方式
参与“三征”活动的学生,每件作品须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详见附件)。
(一)征文活动
参与征文活动的学生,征文作品提交电子稿,纸质稿可扫描成电子稿格式。请统一使用A4纸张排版,将作品及登记表打包,由学校汇总后,发送至:qyhjgczx@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学校名称+低或高段+征文字样。
(二)征画活动
参与征画活动的学生,务必将画作原稿(纸质)以及参赛作品登记表,邮寄到:宁波市江北区鄞慈镇路16号北鸣轩 清源环境观察中心 315000(封面注明“征画投稿--XX学年段”字样)。
(三)征“金点子”活动
以团队或个人名义,将“金点子”方案策划书等作品相关文件及登记表打包后,发送到邮箱:qyhjgczx@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高校名称+金点子字样。
九、其他事项
(一)参赛个人应保证参赛作品享有完整、合法的著作权和其他相关权利,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不得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后果由参赛个人自行负责。
(二)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活动举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宣传、推荐、出版,无需支付作者报酬。
(三)凡报送作品的参赛个人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活动方案的各项规定。
(四)为了更好开展“五水共治”进校园主题宣传和“三征”活动,便于咨询联系,各学校可安排一名老师,加入“三征”活动QQ群:
1.中、小学老师QQ群号:576348331(宁波市“三征”活动中小学群)
2.高校老师及大学生社团负责人QQ群:578108122(宁波市“三征”活动高校群)
(五)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活动主办单位。本次“三征”活动,如有疑问请联系活动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黄老师87609506,15728043753。
附件:参赛作品登记表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江北区清源环境观察中心
2017年8月31日